为什么孩子通常不判给妈妈?
哎,最近在刷一些离婚抚养权的案例,发现好多时候孩子明明跟妈妈更亲,最后却判给了爸爸,心里挺不是滋味的。我自己也查了点资料,听说法院会考虑经济条件、居住稳定性这些,但感觉还是有点懵——难道妈妈的爱和日常陪伴不算数吗?我已经试着去看了几篇法律科普,但说法都不太一样,有的说两岁以下跟妈妈,有的又说看谁更能提供好环境。我就想问问懂行的朋友或者有类似经历的宝妈宝爸,现实中法官到底是怎么权衡的?除了收入房子这些硬指标,会不会真的考虑孩子的情感依赖?希望能听到一些真实的判例或者律师的解读,帮我搞明白这里面的门道。